我公司售后服务维修部对所有销售的产品承诺:一年免费保修,终身包修;对所承接工程项目提供三年免费保养,终身维护。工程技术部完善的系统管理及技术力量为您提供大型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现场施工管理、安装调试、技术人才培训等, 我们衷心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质量保证期承诺:
一、销售产品质量保证期:
1、凡经我司售出产品,除《产品质量保证书》中规定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以上的,其余产品质量保证期均为壹年。自产品售出之日起凭我司出具的有效票据享有质量保证权利。
2、我司下属经销商、合作伙伴代理销售我司产品或我司代理的产品的,除《产品质量保证书》中规定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以上的,其余产品质量保证期均为壹年。自产品出售之日起凭我司下属经销商、合作伙伴出具的有效票据享有质量保证权利。
3、凡经我司售出产品,《产品质量保证书》中规定质量保证期超出壹年的,遵照《产品质量保证书》中规定执行。
4、购置添加功能设备产品,自该功能设备产品售出之日起,遵照前款规定享受质量保证权利。
5、上述各款不适用于人为故障。
6、因不可抗拒力造成设备损坏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质量保证期及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期:
1、凡经我司承接的工程,《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程质量保证期及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期的,遵照约定执行。
2、 承接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自该项工程设备调试完毕并经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享有工程质量保证权利和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权利。
3、 不承担我司下属工程商、经销商、合作伙伴所承接的工程质量保证期的义务,除我司另有约定的。产品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遵照销售产品质量保证期的规定。
4、 增加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如增加工程、项目以前的工程、项目已通过验收签字,则该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照前款工程、项目的规定享受工程质量保证权利和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权利;如以前的工程、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签字,则按照上述1、2、3款规定享受工程质量保证权利和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权利。
5、 于新增工程、项目,可能危及设备、系统及其他安全或存有隐患,并经我司明确提出,执意要求增加的,我司不承担工程质量保证期及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期的规定。
6、 上述各款不适用于人为故障。因不可抗拒力造成设备损坏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司承接、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或工程出现问题,地址在芜湖市内,自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我司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赴故障现场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24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3天内更换修理完毕。地址在芜湖市郊区的,自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我司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赴故障现场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48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3天内更换修理完毕。 地址在其他省份的,自接到故障通知后壹星期内我司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赴故障现场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贰星期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贰星期内更换修理完毕。
售出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自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我司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收到故障产品24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收到故障产品3天内更换修理完毕。
售出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享受免费维修、免费保养等服务的权利,无论更换任何大小配件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增加设备除外。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及工程中产品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享受免费维修、免费保养等服务的权利,无论更换任何大小配件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各款不适用于人为故障。因不可抗拒力造成设备损坏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出质量保证期或不适用质量保证的销售产品,需要维修的按照该产品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的5%收取服务费,需要更换配件的,配件费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收取。《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约定执行。超出质量保证期或不适用质量保证的工程、项目 ,需要维护的按照该工程、项目的《合同》价的5%收取服务费,需要更换配件的,配件费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收取。《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产品,我司实行终生制。即终生提供免费技术咨询 。
2. 工程项目,我司实行终生定期回访存档制。 在免费提供技术培训直到被培训人员能通过我司《培训报告》所规定的考核后,我司将对被培训的人员中系统设备主要操控人员定期回访,并将回访结果作详细记录,存入我司的该客户档案,便于日后查阅。
3. 工程项目完工后,我司对工程、项目定期回访,并将回访结果存入我司该客户档案,便于日后查阅。
4. 工程项目完工后,我司终生免费为甲方工程、项目提供免费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